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旅游局(委):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》,国家旅游局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修订了《团队境内旅游合同(示范文本)》、《团队出境旅游合同(示范文本)》和《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(示范文本)》,并已于4月14日印发。
为了方便旅游企业和旅游者,在2014年版《团队境内旅游合同(示范文本)》、《团队出境旅游合同(示范文本)》和《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(示范文本)》三个完整版本的基础上,分别制订了合同示范文本三个简化版本。现将合同示范文本简化版本印发给你们,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推行简化版本的意义
2014年版《团队境内旅游合同(示范文本)》、《团队出境旅游合同(示范文本)》和《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合同(示范文本)》的简化版本与完整版本共同使用,其目的是在保证合同完整性的前提下,兼顾合同操作的便捷性,节约旅游企业经营成本,方便旅游者阅读和签署。
二、简化版本的结构和内容
简化版本在完整版本的基础上,简化了第一章到第六章通』用条款部分,包括:使用说明、对第一章到第六章内容阅读并表示同意的确认、第七章协议条款︽和附件。
三、简化版本的推行方式
在示范文本推行过程中,各地旅游主管部门应以完整版本为准,引导旅游企业和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根据实际需要使用简化版本。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在其官方网站权威发布旅游合同完整版本,旅行社企业采取店堂公告、纸质单行册、电子版本等方式使签约旅游者阅读到旅游合同完整版本。旅游企业在引导旅游者阅读完整版本的※旅游合同后,打印简化版本的旅游合同供旅游者签署。选择使用完整版本或者简化版本的旅游合同,由旅游企业和旅游者自主决卐定。
合同示范文本简化版本向社会公开,各地及企业可登陆国家旅游局官网()和中国旅游诚信网()自行下载。
各地对示范文本推行、使用中发现的问题,要认真研究解决,并及时上报。